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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7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12-14 19:26:01 党史学习 浏览量: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7篇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永登县实际,出台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点主要是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的各类农田,以及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种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行为。

到2021年12月底全县200个行政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使用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得到强化,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集中整治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既不落实耕种责任又不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撂荒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制定春播复耕复垦计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籽、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撂荒地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中期督查,指导乡镇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进行约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点工作主要有: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2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3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全县213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20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3、集中整治(5月11日-9月底)。各镇(办)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1)通报摸底情况;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1-2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整治措施

1、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要结合各村实际,灵活把握政策,分类进行施治。(1)对流转集体土地没有书面合同(或没有承包费缴费凭证),且经调查没有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处置,鼓励和提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发展农业生产;

(2)对流转集体土地程序规范,但承包期限超过二轮承包期(2028年底),承包时经村两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研究通过并经过公示的,原则上维持原合同不变,但是经调查没有经过公示的,一律视为违规合同,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轮承包期内(2028年底),到期后,再依法进行流转;

(3)对流转集体土地合同规范的,但在流转期内没有明确要求土地流转费增长调节或定期公示的,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严格土地承包经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粮食综合补贴,直到复耕为止。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

对撂荒两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村集体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3、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建立“县级牵头、镇办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

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4、加强整治政策支持激励。县农业农村局将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50亩以上的进行支持;

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

各镇(办)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镇长(主任)为成员,对全县农村撂荒农田、撂荒果园等不规范承包行为乱象进行全面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兼任,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严格督查各镇村土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召开推进会、专项督查等形式,依法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3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12月11日,魏邱乡综合执法大队对朱寨镇区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朱寨镇区长期存在一个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每逢赶集日,商贩们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经常造成交通堵塞。为保障省道交通有序畅通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乡综合执法大队于早晨7时到达朱寨镇区,按照既定预案分工,一组在集市的主要进口处指引和疏导商贩;一组加强流动巡查,对已经进入马路市场经营的商贩进行耐心劝导,指引其进入市场有序经营,对于占道经营拒不整改的,对其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纠正、取缔到位,镇区马路市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我乡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效,采取宣传在前、疏导为主、执法在后、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私摆落地广告牌、私搭伞棚、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做到宜行宜商、还路于民。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抓紧抓实党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以及省委提出的2个专项整治以及市委部署的2个专项整治,勇于揭丑、敢于亮剑,能当下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整改落实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一体推进、协同开展。

二、整治任务

(一)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巡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贯到底。结合党的建设“两强两抓”工程、党建引领工程、全县干部会议十项重点工作、县委“1+8”系列文件贯彻落实,8890平台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突出政治建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摸排,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动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将年度精简量化目标分解到各季度,落实到各科室,加大发文、办会前置审核力度,季度推进落实。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的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抓好监督实施,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不搞层层加码,切实减少重复督查、无效督查。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精神,明确县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作风的具体举措,真正让基层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五)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思想整治教育,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的进行处理;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切实规范领导干部行政用权行为。

(六)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用好“8890”民生问题平台,全面排查、找准问题、严肃执纪、坚决整改、逐个销号。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计划,深入推进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班子战斗力不强,主体责任认识不高、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八)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坚决清除“保护伞”“关系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信访毛肚排查预警率不高、抓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化解矛盾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上访程序不规范、“8890”督办案件处置不力,个别人员业务不精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类信访案件的调度督办,切实做到减存量、控增量。

(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办事难”问题,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解决推诿扯皮、“假办结”“被办结”问题,不断提高办结率。

(十一)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巩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成果”专项整治。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查处、强化舆论引导,反对好人主义,抵制“圈子文化”,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敢于较真,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着力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十二)开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度,开展全县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专项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手、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县委”1+12“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聚焦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深改、立改真改。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 加强宣传引导。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主题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重要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5

局各科室:

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为切实抓好8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并提出以下贯彻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加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中心工作职能职责,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扶贫、住房、养老等民生热难点问题,以及基层党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主题教育启动阶段就要主动着手查找问题,对照中央列出的8个方面重点问题,尤其是区级需注意整治的3个方面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细化列出具体问题;扎实开展省委部署的“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好18个专项行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分别列出几个最突出的、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参学单位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上报巡回指导组审核把关,由各巡回指导组收集汇总于10月9日前报送区党工委主题教育办。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会同8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行动参与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分项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于10月9日前报送区党工委主题教育办,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区党工委主题教育办专项组。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巡回指导组要加强对所指导单位的专项整治方案的审核把关,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督促所指导单位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等,分门别类提出具体整改方案,能改的立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改、限期改,一件一件整改到位。对所指导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梳理汇总,提炼好的工作做法和整改成效及时报送区党工委主题教育办。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由各巡回指导组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统一收集汇总报送。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6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篇7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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