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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在校服里的青春

时间:2022-03-17 09:51:13 公文范文 浏览量:

  作者简介:一个写字者。用自己的视角观察生活,用文字记录,希望能把生活的温暖打包成暖宝宝,待自己老后拆封,焐手暖脚。
  我的青春,很大一部分是跟校服联系在一起的。
  这件事说出来有点令人沮丧,因为谈及校园青春,总该有点更深入人心的东西才好——操场、课堂、同桌、单车,以及大把的时光和对未来的期望。但我既不是学霸,也不是学渣;既不是校草,也不算奇葩——以上这些角色在校园青春小说里或多或少能占上一部分篇幅,然而我一点儿也沾不上边儿,于是我的青春就只好被一些小细节填满。有的人吃饭吃到饱,我喝汤溜缝儿。
  我之所以对校服耿耿于怀,是因为我与它的相遇是走心的。
  我上学的那个年代,小学时还没有校服——大家穿得一样是因为实在没什么可穿的,一水儿秋衣厚度的蓝色白条运动服和白色绿底网球鞋,区别就在于谁的网球鞋大白抹得厚。所以进了中学连发3套统一的校服,让我一时惊为“天服”,其面料和板型都不可与野路子的运动服同日而语,摩挲间一阵激动,我的内心涌出一种从民兵连调入正规军般的自豪。
  我当年总听母亲抱怨我穿衣服太费,她挣的工资全给我买了衣服。听得多了,我就真以为我们家特别穷,颇有点“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成熟。每次裤脚磨破时我的眼睛都泪汪汪的,觉得自己对不起爹妈。我记得一天抱着校服跑回家,冲着母亲咧嘴笑着说:“妈,上中学真好,还发衣服呢,发了3套!这下你不用担心我穿衣服费了。”我母亲说:“你以为这些衣服是白发的?做梦啊!这些都是咱们自己花钱买的。”她一句话就打破了我“上了中学有能力贴补家用”的自豪感。
  我们的这3套校服,两套是夏秋运动服——运动服属于校服的标配。没什么可说的,唯有一套制服,当年在北京的中学生圈子里拔了尖儿。
  当时,学生有制服的学校本就不多,有跟我们一样制服的学校就更少了。
  我初中就读的学校前身是贝满女中,是美国基督教公理会创办的,是北京近代较早引进西式教育的学校,历史悠久、气质独特。比如在我的印象中有一次校友会相当霸气,我认为全中国最有气质的老太太都来了,这让我这个在新社会的阳光照耀下得以在女中上学的少年骄傲无比。
  如此特别的一所学校,校服自然不能落了俗套。男生的制服是一套藏蓝色金扣中山装,女生的制服是蓝白的水手服。这是什么概念?集体活动时简直帅极了,每个男生都成了浦饭幽助,身边都站着一个水兵月。
  穿上特别板正的制服总让人有一种仪式感。我第一次穿这身制服出门的时候特别严肃,见人不理,一脸要去拯救地球般的肃穆。几乎人人看见我都要来一句:“嚯,整个儿一个五四青年。”按说这个光荣称号值得我骄傲一下,但彼时我所听到的“几几”组合大多来自土匪分钱的黑话和对发型的描述。比如三七头、二八偏分之类。我们这帮孩子受港台歌星的影响,人人都模仿郭富城把自己的头发分成一个大中分——当然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比较有个性,我觉得自己就是郭富城。于是当我听到“五四青年”这个评价时,我首先想到我是不是头发分缝分歪了;又一想,这“五四”加一起是九,少那一绺是什么意思,又担心起自己是否谢顶了。
  这身衣服让我在跟小学同学碰面时出尽风头,这些原来和我平起平坐的穿着运动服的同学,在我面前都被迫挂上了一层跟班小弟的味道,后来我穿上这身校服时大家都不再跟我玩了。还有一个熟识的孩子的哥哥看上了我的校服,硬是叫了几个人劫我的校服,我拼死反抗,连撕带咬地以一敌三,满脸是血地保住了校服。那阵子大家都说我疯了,为了一套衣服连命都不要了。
  我可能是全北京最爱校服的男同学。
  说到这身校服,还有一段趣事。当年我变声晚,在一群“公鸭子”里凭借百灵鸟一般的嗓子混进了校合唱团。那届合唱团的实力很强,参加了全市合唱比赛,竟一路高歌挺进决赛。学校领导对决赛很重视,认为比赛不论输赢,都要有较好的精神面貌,所以必须统一着装——统一的意思是男女制服要完全一样。
  我是一个心眼特别好的人,马上就替女生们操心起来:女生穿男装,是否会丢了那份柔美呢?我又在脑中幻想了一下女生身着中山装的样子,倒也觉得挺英气逼人,不让须眉,于是我欣慰地笑了,在我的笑容里,教导主任进门宣布:“所有的男生必须穿女生的水手服!”
  谁说好人有好报?!
  后来的事我一直不愿意提。我这身板是练过田径的,虽不胖也不算瘦,好不容易找了个合适的号码,吸着气儿还是穿出了“金刚芭比”的味道。我看着镜子里那个头发中分、衣服紧绷的我,欲哭无泪。教导主任看着我,咬着牙说:“你们看看,不要抵触嘛,穿上水手服的效果也是很好的。”说完他快步向外走去,抖动的背影还是暴露了他的内心。
  那场比賽的照片我一张也没留。
  后来,我高中考了出去,本想把校服留作纪念,但没料到这身让我视若珍宝的校服竟被我母亲捐了。我心疼不已,但事已至此,只得安慰自己,放在柜子里也是虫吃鼠咬,捐给需要的人也算老伙计物尽其用了。我幻想着一位严肃的“五四青年”穿着我的校服在山林里奔跑,便感觉我的校服温暖了,他继承了我的“衣钵”,我这才略感安慰。
  我上高中时关于校服的经历就不太美好了。
  我所就读的高中也是一所很优秀的老校,所以对校服我还是有所期待的。虽不敢奢望有中山装这种有腔调的服饰,但运动服应该也是有模有样的。
  然而我们那届学生的校服突然由运动服改成了灰绿色的夹克衫和黑色西裤。夹克衫除了颜色深受中老年男性的喜爱,板型也是标准的中年人板型,肥而且垮;西裤则跟夹克衫的气质相当匹配,绝不会让人只显得上半身臃肿。
  夹克和西裤的组合,成功掩盖了高中生的青春气息,给少男少女镀上了一层未老先衰的色彩。在课堂上,颇有一种上夜大成人培训班的感觉,整个班级里,就属老师显年轻;升旗仪式时,其他年级的学生都青春洋溢,唯独我们年级的方阵如同村干部开会,极不和谐。更别提做操时了,简直是劳改犯气质浓厚,所以我们做操都是态度认真、动作到位的,唯恐懒懒散散显出“放风”的味道;跨年级被学妹暗恋的事就甭痴心妄想了,人家又不缺父爱;电视剧里身穿校服、互有好感的少男少女羞涩地并肩而行的情景也是不存在的,我们年级若是有一对手拉手拉的,走的也是夕阳红路线,温馨又从容。
  有一回,我穿着这身校服去饭馆吃饭,与一对母子在狭窄的走廊上相遇,我侧身谦让,孩子特别有礼貌,一鞠躬脆生生地喊了一句:“谢谢大爷!”我没法接话,脸部抽动得如同让哪吒抽了筋的敖丙,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得亏孩子的母亲看出我脸色不对,连忙不好意思地厉声纠正道:“这孩子!叫什么呢?比你爸爸岁数大的人才能叫大爷!”听到这里我心甚慰,大一岁是一岁,成年人还是有眼光的,我几乎飚出感动的泪花,结果她见状随即补了一句:“你得叫叔叔!”
  那年我上高一。
  直到现在,我仍旧对校服情有独钟,怀着那些美好的、遗憾的回忆,走在路上,遇到那些身穿校服的俊美的少男少女,还是会多看几眼。在他们身上,我看到那种压抑不住的鲜活的生命力在绽放,他们的人生正朝着最美好的方向前行,有无限可能。我不知道当下的他们是否珍惜穿着校服的时光,因为跟校服有关的那些日子,就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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