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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分析

时间:2022-03-20 09:32:39 公文范文 浏览量:

  摘 要 建筑施工合同由于结构复杂、金额巨大以及涉及主体众多等特点,再加上建筑施工行业面临的同质竞争以及经济下行压力的外部环境,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巨大,本文将从合同签订前、签订中、履行过程中以及履行后的维度简要论述建筑施工合同存在的部分法律风险,并就其他需注意的方面提出简要的意见。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 合同 法律风险
  作者简介:王凯,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153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国家基础投入日趋增大,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越来越呈现规范化、法制化、多样化等特征。如何防范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则成为法律工作者重点思考的方面。相比较法律诉讼,风险防范从成本、效益、便捷等方面衡量均具有较大的优势,理应成为未来企业着力关注的对象。
  笔者目前在中央建筑企业三级子公司法律事务部任职,长期从事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诉讼管理以及风险管理工作,笔者结合自身法律事务工作以及企业管理工作的感受,提出部分拙见。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尽职调查,注重合同相对方的资质、资信情况,避免合同效力风险。应注意甄别、审查核对对方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资信文件材料,如果对方是有限公司,应审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公司地址,对于建设施工合同向对方还要审查对方资质是否符合承包内容,避免效力风险。
  对于相对方是自然人的,应复印个人身份证,具体家庭住址、银行账号,尽量多了解对方有无其他财产,并登记在册,以便为日后法院执行提供线索。业務人员在办理此类业务,应要求对方提供公司或个人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复印或经比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情况下,留存复印件待查。
  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时应当注重审核合同内容,注重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八项,不同种类的合同类型合同内容应当不尽相同,不能采取所有的合同均套用同一个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核主要内容是否存在缺失、错误或者无效的情形。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管辖法院等特别条款这些特殊条款对日后发生法律纠纷,起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1.约定质量条款,对质量的应达到的标准有准确的描述,发生质量问题,就有了可以鉴定、检验的依据。质量条款应当是建设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约定风险转移时间,可以避免货物的在途风险。现实中,施工项目购买物资时,一般由买受人(企业)委托出卖人(厂商)或其他车辆运输,运费由企业承担,如果公司购买机械设备,在购销合同中约定“货物送达至合同指定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至买受人”条款,就能够避免物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公司应承担的风险。
  3.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如约定所有权至买受人交付一定比例便可取得所有权,可以减少货物本身存在风险,特别是对于设备采购合同中,尽早取得设备所有权就尽早取得了设备的对世权利。
  4.约定管辖法院。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物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中选择其一法院管辖。选择于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可以有效地减少诉讼成本,具有很大的优势,同时,如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基于地方保护主义、人情事故等多方面考虑,很容易陷入被动,扩大损失。
  本条应为所有条款中必不可缺少的一点,尤其对于施工企业在日后诉讼挽回损失中尤为重要。但据笔者观察,争议管辖条款往往不被重视,要么没有该条款,要么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约定“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或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或由仲裁机构仲裁”或约定的仲裁机构没有详细名称,对于以上情形法律均有明文规定,此类约定属于约定不明,往往管辖权仍被对方争去,为日后办案带来了太多不利。笔者建议,签订此类条款时,双方如选择仲裁的应当明确写明仲裁机构全称,选择法院管辖的,建议写明“发生合同争议,由甲(乙)方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依据本方合同所处地位选择甲、乙)。
  5.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质量违约、交货期违约、付款违约、数量违约等应尽量详细,应当按照双方设定的义务逐一约定违约责任,违约条款应当具有操作性,不能仅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不明确约定。鉴于工程单位不可避免发生资金紧张,支付不及时构成违约的情况,对于迟延支付违约金金额不宜约定过高,一般不超过日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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